政策法规
关于批转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、《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来源: 本站原创 作者:本站编辑时间: 2018-01-10
中央编办发[2014] 4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编办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编办:
中央编办同意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修订的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和制定的《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(试行)》,现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中央编办
2014年 2 月 8 日
中央编办发[2014] 4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编办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编办:
中央编办同意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修订的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和制定的《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(试行)》,现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中央编办
2014年 2 月 8 日